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行摄山水自然 追寻红色记忆”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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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深入挖掘雁栖镇域内红色旅游资源,助推雁栖旅游产业发展,雁栖镇人民政府诚邀您一起:放下压力,于山水自然间感受荡涤心灵的气息;按下快门,在镜头光影中寻找没有距离的记忆。
一、活动名称
“行摄山水自然 追寻红色记忆”摄影大赛
二、活动主题
行摄山水自然 追寻红色记忆
三、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日
2、评比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5日
3、颁奖时间:2015年10月上旬
四、主办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围绕活动主题多角度客观反映雁栖丰富的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红色记忆,用细腻的镜头,独特的视觉,反映雁栖镇文明和谐向上的社会风貌。
2、投稿数量不限,作品可为单幅照或组照(组照不超过4张单幅);黑白彩色均可,风格题材不限。
3、比赛作品电子文件需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1MB),必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图片文字说明(100字以内)等内容。
4、本次活动仅通过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投稿。作品收集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评比及宣传等,请作者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7月1日—2015年9 月3日期间的原创摄影作品,且该作品未曾获得过任何摄影赛的任何奖项。比赛作品要求真实记录,不得用各种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PS处理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
纪念奖100名,奖价值35元的神堂峪自然风景区门票2张。
七、特别声明
1、参赛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利,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各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性的专题报道以及后续宣传推介活动可无偿使用参赛作品。
2、本次摄影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凡报送作品参加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获奖作品若不能明确反映雁栖镇相关风土人情,主办方有权单方取消作品获奖资格。
4、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雁栖镇人民政府。
八、投稿邮箱
投稿邮箱:lvyouban2051@163.com,联系电话:61642051。
附:“行摄山水自然 追寻红色记忆”主题原创摄影作品征集大赛登记表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